每個公司或多或少都有請過工讀生的經驗,這些工讀生或許是每週固定時間上班,也有可能是輪班性質,更或是臨時被雇主找來補充人力不足,無論是什麼樣的工讀生,依照勞基法的規定,雇主都需要在到職的第一天就給予加保,以保障勞工就業的權利。而就工讀生而言,有區分為兩種身份- 部份工時勞工與短期工作人員,以下我們就來介紹兩者的差異。
[部份工時勞工與短期工作人員的定義]
部份工時勞工比公司內全時勞工的工作時間短,但是全月均在職,例如大寶每週到工3天,每次4小時,時薪160元,這種狀況就屬於部份工時勞工。
而短期工作人員就是不定期到工的人員,也未全月在職,實務上我們比較常稱它為「臨時工」,例如小美應徵過年的零食銷售員,時間從除夕到初三共四天,日薪約定2,000元,這種形態就稱為短期工作人員。
[部份工時勞工與短期工作人員的級距計算]
一、部份工時勞工
首先要計算大寶的月薪,3天x4小時x160元x4週=7,680元,在加保表上的月投保薪資欄位填上7,680,並在部份工時欄位打勾✓,勞保局收到加保單後,因為勞保最低級距為11,100,所以會自動將勞保歸級於11,100;另外在勞退方面,7980的薪資會落在8,700的級距,所以勞退則會自動歸級於8,700。而部份工時勞工若每週工作時數滿12小時以上,工讀單位還是要為其投健保,以這個案例來說,健保局也會自動將其歸於24,000的級距。
二、短期工作人員
第一個步驟需先計算投保月薪,雖然小美只預計工作四天,但還是要將她的薪資換算成月薪,所以每日2,000x30天=60,000元(月薪),將月提繳工資金額填寫為60,000,部分工時欄位也打勾✓,勞保局則會自動歸級為最高級距45,800,勞退部份的話,60,000則落在60,800的級距。在健保部份,因為工作日程短暫,為避免常常移轉投保單位所造成的不便,可以依原本的單位繼續投保(例如小美為父親的眷屬,依附在父親公司投保,可選擇繼續依附)
請工讀生可以方便雇主們調配人力,也不需要像全時人員需提撥較多的人事預算,但工讀生也是受勞基法保障的一份子,別忘了在聘請時合乎法令幫他們加保哦!
0 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