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冠肺炎的疫情從今年5月份爆發至今,終於熬過了一個暑假,面對著這個歷史上最長的暑假終於要結束,許多家長雖然開心能將孩子送學校上學,但更多家長則是擔心疫情不曉得是否能就此控制住,尤其是疫苗還沒有辦法在開學前全民都施打的情況下,不免讓家長擔心之後是否會再因應疫情停課,今天小編就大家常問的「防疫照顧假」、「與家庭照顧假」來做整理,讓大家知道什麼時候可以請什麼假,才不會遇到臨時停課的問題卻無所適從哦!
[防疫照顧假]
若12歲以下學童在開學日前家長有親自照顧的需求,得請防疫照顧假,但9/1即將開學,是否意謂著無法再請防疫照顧假,勞動部則表示9/1後學童已有人可以照顧,所以只開放到8/31,但若之後各校又因應控制疫情停課時,家長還是可以請「防疫照顧假」。而勞動部也有指明,這裡的「家長」包括父母、養父母、監護人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(像是爺爺、奶奶之類)。
若勞工因防疫照顧假而無法出勤上班,雇主不能視為曠工或是強迫勞工請事假或其他假別,最重要的是不能扣發全勤,如果違反會依勞基法第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哦!
另外,雖然請防疫照顧假並不強迫雇主要給薪,但財政部表示,為了鼓勵雇主支付薪水,其按給付薪資的2倍自當年度所得額扣除,享有租稅優惠,不需要申請,只要在報稅時附上文件即可,雇主也可以參考利用!
[家庭照顧假]
家庭照顧假規定在性別工作平等法內,其規定受僱者在家庭成員預防接種、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要親自照顧時,得以請家庭照顧假。以我們今天的主題開學後又停課的狀況,就是屬於重大事故的情況,若是大於12歲的孩子停課,家長就無法請防疫照顧假,所以可以使用家庭照顧假或是特休代替。
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計算,全年以7日為限,與事假不一樣的是,家庭照顧假雖然無給薪,但也是不能扣全勤獎金的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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